我記得 勞基法規定 每日工作時數是8小時
偏偏老闆常常會忘了這一點
這個年代 老闆總希望他所有的員工心裡只有工作
準時下班 好像就是一種罪過
只要加班 就算是沒事 好像就很好
世界 總是這樣顛倒看
自以為的應該 卻在這個年代昏昧
效率好 不代表著你優秀
會吵會哎 才有糖吃
抗壓性好 所以要分擔那些沒有肩膀的人留下來的債
team work? 也應該是建立在想team work的人身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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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加班之後:
(引用自商週)
品團隊
為何要合作? 我們都有體能、工具、時間 以及社會的限制
但不是利已的想法跟別人合作,是要有利眾的想法跟別人合作,
以優點來結合
團隊就是要分享責任、工作、經驗、痛苦、經濟利得、希望…
這就是團隊,團隊就是截長補短,很像一個交響樂團
但千萬不要以為把全世界的好手帶來就是一流樂團,
這是太貴的一流,別人也聽不起。
要找合格的一流,把大家整合在一起。
是的 團隊合作
不是全部都是優秀的 就是個好團隊
能不能相互協助成長 共同得到有形無形的利益為目標
我不能說自己是一個善於在團體中生活的人
因為 還不夠好
我不能說自己會是個符合大家期望的領袖
因為 我還不夠八面玲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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